买完手机,我顺便看了个电影才回去。
到别墅,已经是傍晚了,开门就遇到给任朝拿换洗衣服的唐诺兰,三十多岁的女人,打扮得和十七八的青春少女一样。
一白色连衣裙,手臂上估计是出车祸的时候擦伤了一些,眼睛有些红肿。
瞧着楚楚可怜得很。
见到我,她微微愣了一下,抱着手中的衣服,抬眸看着我。
扫了她一眼,我给自己倒了杯水,缓缓喝了一口,掌心伸向她,“拿来!”
她本能后退,拧眉看着我,“什么?”
我冷笑,“私自进我家,唐诺兰,你这是第二次,有一有二,但是没有三,你们要怎么玩和我没有关系,但是,别再我的地盘上,钥匙拿来!”
她看着我,脸色青白交加,“梁璎诺,你太过分了,这房子是景深的,如果不是我,你觉得你有本事嫁给他么?你得意什么?这房子里的所有东西,都是景深为我准备的,不过世事弄人,被你占了便宜而已。”
“啧啧!”我摇头,好笑,“我占了便宜?”
扫视了一眼别墅里的各个地方,随意拿起装饰柜上的一支青花瓷,我递向她,眯着眼睛道,“这是任朝为你准备的?”
她咬唇不语,我冷笑,手下用力一甩,青花瓷落地。
“砰!”价值不菲的一支瓶子,碎了。
“唐诺兰,你说这别墅是他给你准备的,要不,我明天让人把这拆了,让给你,你觉得怎么样?”
“梁璎诺,你个疯子!”唐诺兰心疼的看着地上青花瓷的碎片,红着眼睛朝着我怒吼,“疯子,你真的疯了。”
冷眼看着她,我拿起新买的手机,直接拨打了110,电话通了。
我对着电话道,“我要报警,有人私闯民宅,地址山水一城……”
唐诺兰看着我,不可置信道,“梁璎诺,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生了你这个贱种。”
我冷笑,“迟了。”
她朝着我扑来,那样子瞧着是打算将我撕碎一般,我说唐诺兰不聪明,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再大的怒意,不过是以卵击石,注定受伤。
她穿了高跟鞋,人还没扑到我身上,就已经跌倒了。
最后倒是自己一身狼狈的趴在地上又骂又哭,我一直想不明白,任朝的眼睛到底瞎到什么程度,会爱上唐诺兰这种女人。
“你自己走,还是等着警察来?”在这儿闹,惹得人心烦。
唐诺兰面目狰狞的瞪着我,恨不得给我生吞了,可最终还是拿我没办法,抱着任朝的衣服气冲冲的走了。
找茬的人走了,我无聊没事做,索性跑到厨房里弄了点吃的,出去超市转悠了一圈,买了些水果和零食。
回别墅里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零食。
人这惰性,一旦被唤醒,就容易生根,吃饱喝足。
自然是睡觉。
原本是打算回房间睡的,但没想到在客厅沙发上就睡着了,客厅里的座机响了好几次。
头都被吵大了,接起电话,我声音有些哑,“喂!”
电话那头似乎顿了一下,才道,“你在睡觉?”
任朝?
我应了一声,“嗯!”
“梁璎诺,你丈夫现在在医院,你不知道?”这话是生气了,语气都重了很多。
我从沙发上坐了起来,拧眉,“我知道!”
“知道你还……”大概是觉得不合适,他压了亚声线道,“我饿了,你给我弄点吃的。”